商標爭議行政訴訟怎么辦
商標爭議行政也叫商標行政,商標爭議行政就是當一個商標注冊完成以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理的過程中,會對商標使用不當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其他機構進行處理。當被處理人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理不服、有爭議時,可以根據《商標法》和《行政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商標爭議行政跟普通的商標的區別就是,普通的商標起訴的是非法侵權的人,而商標爭議行政起訴的是行政管理部門。
所以商標爭議行政是由司法機關解決商標行政爭議的法律活動。
可是當自己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并不符的,如果想要進行商標爭議行政怎么辦?
首先需要向有關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經審查,有關人民法院會在七天內立案或者不予受理。如果案件被受理,那么應當在立案日起五日之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訴狀副本的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具體行政行為有關材料并提交答辯。如果被告不提交材料,不答辯,也不會影響到人民法院依法審理。
具體行政行為證據確鑿,適用法律、符合程序的,判決維持;具體行政行為如果有主要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違反法定程序、超越職權、濫用職權等行為之一的,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且可以判決被告重新做出具體行政行為;被告不履行或則拖延法定責任的,判決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行政處罰不公正的,可以判決變更。
以上就是商標爭議行政怎么辦的解決方法和人民法院的裁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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