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復審補充材料
駁回商標復審,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商標局審查駁回后,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對原案的復查審議。
每個行業的競爭都十分激烈,沒有什么高科技的成分,不創新就是沒有生命力,而一個品牌不受法律保護,其生存的時間也非常短暫,所以要更加珍惜和維護自己的品牌。
申請復審所需材料:
1、申請人向商標請審委員會提交《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書》(注意:復審理由要認真填寫充足);
2、附加:《商標注冊申請書》原件,必須是蓋有商標局“駁回”印章的。
3、《商標核駁通知書》原件;
4、商標原圖樣10張;
5、商標局寄送的商標核駁通知信封,用以確定提出復審是否在規定的額時間內;
6、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和實物證據;
7、申請人需要在提出評審申請后補充有關證明材料和實物證據,應當在申請書中聲明,并自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與申請書相同的有關材料證據;未在申請書中聲明或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
8、其他要求:提交原《商標注冊申請書》的商標,商品/服務及所填寫的其他內容不能做任何改動。